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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学生拥有第二校园经历 我校与国内八所大学签订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


  本报讯 (记者 丽晶)2009年秋季学期,我校将选派200余名本科生赴国内7所合作学校交流访学,同时,我校也将接收各学校派往我校的200余名访学学生,更多的学生在校际交流访学活动中受益,他们的大学生活将分别在两个校园中度过。
  据悉,选派学生开展校际交流访学活动作为高校间合作培养学生的有效形式,已越来越多地得到各个高校的认同与重视。合作高校之间通过签署相关协议,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选派本校学生在大学期间到其他高校交流学习,不仅可以使学生感受到不同的地域文化和校园文化,分享优势教学资源,更有利于学生现代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同时,通过开展学生校际交流访学,也为各个高校之间的深入合作搭建了平台。
  作为国内办学规模最大,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我校有着丰富的教学资源,但同时受到一些客观条件的制约。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校提出了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的战略格局,在这个大的背景下,我校的学生校际合作培养工作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校际合作培养工作,截止5月末,经过学校主要领导的努力,我校先后与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6所高校新签署了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从而使本科生国内合作培养学校达到了8所。同时,我校近期将与兰州大学、重庆大学、东北大学等三所高校签署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
  随着合作高校的增多,选派本科生开展校际交流访学的规模也在扩大,按照协议计划,2009年秋季学期,200名吉大学子将赴各合作学校交流访学,同时,200名外校学子也将进入吉大校园学习。
  为了确保大规模的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工作顺利开展,我校教务处新设立了合作培养科,负责本科生校际合作培养工作,并制定了工作目标:在两年的时间内,我校将与20—25所国内高校建立交流访学合作,每年选派400—500名校际交流访学学生。
  参加校际交流访学的学生将按照各自学校的培养计划,到对方学校的相应专业选修课程。互派本科生的高校间互相承认学分、互相出具成绩单,互相颁发学习证书或证明。派出的本科生在对方学习期间,享受对方学生在食宿安排、校园卡、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和校徽发放等方面的相同待遇。党团员学生在对方学习期间,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按照校际合作培养协议,合作培养学生一般为专业是对方优势学科或派出学校需求专业,年级为2-3年级的本科生。选派学生应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学习刻苦勤奋,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优先),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培养前途。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学习任务。符合申请访学学校专业要求的我校2007级、2008级学生均可自愿申请交流2009年秋季学期的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