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诗可以退贼韩成武
写下这个题目便有些担心,担心读者说我撒谎:诗这玩艺儿也能退贼?你要说刀枪能够击退贼人倒还靠谱,诗算个啥呀?抢匪来夺你的财物,你说“别,我给你写首诗吧。”那抢匪能听你的?恐怕你诗没写完,东西早就被席卷而去了。
诸君别急,我说的这是唐朝的事。
唐朝长庆年间,诗人李涉去南方游历,入夜时分,来到九江边上的一个荒村,当时天下着雨,正准备投宿,却被一伙强盗围住了。强盗们喝令他交出财物免除一死。李涉的随从对强盗说,他是诗人李涉,你们不能劫他。强盗首领说,李涉这名字我知道,我还读过他的诗。要真的是李涉,就放你们走。不过,我要的是证据,李涉不是能写诗吗?他能立成一首好诗,就证明是李涉。那李涉稍稍镇定心情,便口吟一绝:“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藏名姓,世上如今半是君。”强盗首领听罢,露出一张笑脸来,连声说,好好,果然是李涉。于是,命令手下把财物奉还。一声呼哨,群盗消失在夜幕中。(事见《唐才子传》)在唐朝,诗人有着很高的社会声望,是被人崇拜的群体。诗写得好,可以考中进士,得到官职。早从高宗时代起,进士科举就间或以写诗作为考试的内容了。这个做法,一下子就把所有的知识分子统统变成了诗人。诗歌在唐代,实际上就是读书人走上仕途的上马石。
那些不想进入仕途或无法进入仕途的人,诸如和尚、尼姑、道士、女冠、隐士、娼妓,他们也都在写诗。为什么?因为写诗可以获得好的声誉,增加社会知名度。写诗怎么就能获得好的声誉呢?原因是皇上喜欢写诗。唐代的皇上人人能诗。《全唐诗》收录了为数不少的帝王诗作,处于前三位的是:太宗的诗作90多首,玄宗的诗作60多首,武则天也不甘示弱,40多首。帝王们带头写诗,这就把诗歌的创作活动推到至高无上的地步。尤其是太宗李世民,这位给唐朝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政策奠定基础的人物,《全唐诗》的编者甚至说“有唐三百年诗歌之盛,帝实有以启之焉。”说李世民的诗歌创作开创了整个唐代的诗歌繁荣局面。这话说得有一定道理。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有甚。李世民的意义就在于他充当了诗歌创作的带头羊。诚如杜甫对太宗所作的评价:“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翼亮贞文德,丕承戢武威。”(《重经昭陵》)前两句说的是太宗以武功夺得天下,后两句说太宗在取得天下之后,以文德治理国家,竭力息止武力。这个评价是中肯的。
如此说来,无论想进入仕途的或不想进入仕途的,都在写诗。这就形成了一支空前庞大的诗歌创作队伍。正如明朝胡应麟所说:“唐诗人上自天子,下逮庶人,百司庶府,三教九流,靡所不备。”(《诗薮》)在唐代,那真的是朝野上下、城镇乡村、为官为民、犄角旮旯,到处都是写诗的人,人人都是诗歌的崇拜者。
即便是不会写诗、只会背诵诗歌的人也因此而身价倍增。史料记载,节度使高霞寓看中了一名歌妓,想要纳她为妾。双方商讨迎娶的规格,这名歌妓认为规格过低,她说,我能背诵白居易的《长恨歌》,岂能与一般歌妓相提并论?就是因为这个,高霞寓不得不提高迎娶的规格。试想,要是处在不重视诗歌的社会环境里,你莫说会背诵《长恨歌》,就是把《全唐诗》都背诵下来,又能怎样?
唐朝人爱诗爱到痴迷的程度,有些做法令人难以置信。举个典型的事例,据《酉阳杂俎》记载,荆州人葛清,由于酷爱白居易的诗,竟然往身上刺字,从脑门到脚趾,从前胸到后背,胳膊大腿屁股上,刺满了白居易的诗,竟至于“体无完肤”。如今在闹市中,时或见到纹身的人,却再也见不到诗句在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