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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我校省重点大学2009—2013年建设方案

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省重点大学


  本报讯 2月2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省教育厅 《关于呈报海南师范大学省重点大学建设方案的请示》,同意《海南师范大学省重点大学2009—2013年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有关校领导表示,将按照批复的要求,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该方案,努力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建设目标,使我校成为我省培养高素质教师的教育和科研基地,为提升我省教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08年12月,在省政府同意将我校作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后,省教育厅组织了专家对我校制定的《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最终的方案就是在其基础上形成的。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