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肖清华)2月5日召开的湖南省第九届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表彰了26家全省2008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我校荣获“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省纪委、省监察厅于200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对14个市州和41个驻有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的省直单位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同时,省纪委、省监察厅委托省直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和省委教育纪工委组织对33个未驻有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的省直单位、17家省国资委监管企业、98所高等院校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经省纪委常委会审核,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授予省民政厅、省机场管理集团、湖南中医药大学等26个单位“2008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近几年来,我校坚持“注重教育,防范为先,突出重点,关口前移”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保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秉持“一手抓教育事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逐步建立起了教育和监督并重、预防和惩治齐抓的反腐工作机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首先,抓住关键,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是关键。学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不断强化以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为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蔡光先为首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实施了“一把手”工程,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目标任务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校党委从自身做起:一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禁个人说了算。二是校党委常委带头廉洁自律,承诺个人不违规干预基建工程及招投标工作。
其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校党委制定了系统的宣传教育计划,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道德观和价值观教育;坚持把党政一把手讲党课纳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年度工作计划;校纪委定期举行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进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廉政教育等等,从而推动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再次,加强监督和制约,深化校务公开。按照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原则,学校以校务公开为重点,广开信息渠道,建立公示制度。凡是涉及学校的干部人事任免、招聘招生、教育收费、行政管理等重要信息均予以公示。同时突出重点,创新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近几年来,学校对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由收费管理科统一管理全校的所有收入及学生缴费,全面落实各项收费申报、审批及公示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和收入分配管理,有效杜绝了“乱收费”和“随意支出”行为。
同时,坚持制度创新,推进源头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根本还是要靠制度。近年来,学校制定出台了湖南中医药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关于追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具体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的良好局面,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为了进一步预防基建和资产设备采购两大重点领域滋生腐败,学校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湖南中医药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等9个文件规定,通过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招投标管理机制,确定了“公开报名,抽签入围,清单报价,低价中标”的十六字方针,构筑起了坚实的反腐防线。新校区建设中,学校探索建立了预防基建领域腐败“一主两体、四方联动”的机制,确保了“大楼建起来,事业兴起来,干部不倒下”。含浦新校区共征地113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7万㎡。工程于2004年12月11日奠基,仅用10个月零4天的时间,2005年10月15日2005级新生入住新校区。2006年7月全校师生整体迁入。2008年8月一期工程19项主体项目,45项配套项目,建筑面积近23万㎡建设完成。与2002年校院合并时相比,校区总面积由181945㎡增加到847338㎡,扩大了4.7倍;总建筑面积由171822㎡增加到412999㎡,扩大了2.8倍。工程建设投入资金6.3亿元。截止目前为止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审计、修缮工程审计90余项。施工单位结算报审经费44232.27万元,经审计后双方确认的经费36329.51万元,审计核减的经费7902.76万元。核减率达21.75%,有效地节省了建设资金,真正把新校区工程建设成为一项“阳光工程”、“廉政工程”。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