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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个人的道德反思——麦克戴尔和舍勒的比较研究


  美国圣路易斯大学哲学博士李鸣鹤做客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的分析哲学论坛,为大家带来了一场富有思辨性的学术报告“文化与个人的道德反思”。李鸣鹤博士通过对约翰·麦克戴尔和马克斯·舍勒的比较研究,阐释了身处文化中的个人是否可能以及如何通过道德反思获取客观道德知识。
         两个故事的启示:文化对道德反思的挑战
  讲座伊始,李鸣鹤以关于文化和道德反思的两个故事引入,探讨文化是否会对个人的道德反思造成障碍。第一个是发生在亚马逊森林的雅诺马马人和研究他们的美国人类学家古德之间的故事。古德为研究雅诺马马人,前后与他们一起生活了12年。一天,古德在村里看到一群年轻男子意图侵犯一个女人,想冲上去阻止,但他立刻又想到自己人类学家的身份以及多年人类学训练对他的教化:一个人类学家不能干涉研究对象的生活,因为他是在研究他们,而不是改变他们。最终,古德任凭年轻人侵犯那名女子,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制止。后来,古德了解到,对于雅诺马马人来说,一个女人,只要身边没有丈夫或者父兄的陪伴,就有可能被强奸;而且在雅诺马马人的认知中不存在强奸一事,他们的语言中也没有强奸一词,没有雅诺马马人会去谴责那些年轻男人,他们甚至认为年轻男子发泄性欲是合理的。但对于当时自己的无所作为,古德极为痛苦,事后他深刻地反省自己,决定之后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阻止。第二个故事发生在纳粹统治下的德国,是有关医生的解剖学实践的。二战前医学界用于解剖的尸体资源很难搞到,希特勒上台后,纳粹政府为医生提供了大量解剖所需的尸体,这些尸体大多来自政府处决的反抗纳粹的政治犯。医生和解剖学家对这些尸体的解剖未经死者本人和家属的允许,甚至有死者本人生前明确表示让家人安葬遗体,但解剖学家无视死者的意愿进行解剖。在纳粹倒台之前,几乎所有参与解剖的医生和学者,均未质疑其行为在道德上是否存在问题。根据当时的记录,一位名为夏洛特伯玛的女性主动停止了解剖实践,并且再未参加过与解剖有关的医学研究工作。因为有一天,伯玛在工作室的解剖台上认出了她将要解剖的两具尸体是自己的朋友,两人都来自纳粹反抗组织。通过以上两个故事,李鸣鹤指出,如果我们认同道德上存在客观的对与错,当个人置身特定的文化中,文化会对人们进行道德反思、获得客观的道德知识构成一种挑战,比如,由于雅诺马马部族文化中没有对强奸的认知,人们无法认识到强奸女性是不道德的;另一方面,人类学家古德和医学研究者夏洛特伯玛最终能够克服文化的影响,做出自己的反思和决定,又让我们看到个人突破文化限制、进行道德反思的可能性。
               文化内部的道德反思
  李鸣鹤对个人为什么以及如何可能突破文化限制进行道德反思这一问题的阐发,基于两方面的理论预设。第一,以道德实在论为前提,预设客观道德的存在;第二,预设客观价值的存在,个人道德知识的获取离不开对客观价值的认识。同时,对于文化,其主要着眼点是文化中的价值偏好体系及体现。
  (一)约翰·麦克戴尔的文化和道德反思的关系
  约翰·麦克戴尔认为,个人的道德知识和道德反思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文化中受到教化形成的,即个人通过学习和运用自身文化中特有的一套概念,从而获取看待问题的道德视角和掌握道德知识。构成道德视角的概念被称为“厚伦理概念”(thickconcepts),与“薄伦理概念”(thin concepts)相对。儒家德性体系中的概念就属于“厚伦理概念”,如仁义、高尚、小人、君子等。按照麦克戴尔的文化与道德反思的关系理论,文化中的“厚伦理概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构成一个理性空间(space of reason)。在这一空间内,人们在获得运用文化中“厚伦理概念”的能力时,同时也具备了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和价值观,进而可以进行道德推理和道德反思。例如,在具有强奸这一“厚伦理概念”的中国文化中,人们会谴责雅诺马马青年男子性侵女人的行为,而雅诺马马人因其自身文化中没有强奸这一“厚伦理概念”,所以身处文化中的他们,无法获取青年男子性侵女人是不合理的道德视角,也不能做出相应的道德反思。麦克戴尔认为,文化提供的道德视角的合理性空间是人们唯一的道德视角和理性空间,因此人们只能拥有一种文化内部的道德反思。麦克戴尔用“纽拉特之船”这一比喻来描述文化内部的道德反思。人们在作道德反思时,就像修补一条正在海上航行的船,只能用船的一部分来修补另一部分;同理,人们也只能用所处文化的一部分来修补另一部分。因为只能在自身文化所提供的道德视角下进行反思,所以只能依靠检查这一视角下的道德概念与道德信念之间的融贯性,发现与修正其中的道德错误。
  (二)在文化内部进行道德反思的问题
  麦克戴尔主张在文化内部进行道德反思,其实存在着问题。
  首先,人们所处文化所提供的道德视角下的道德概念和信念的融贯性,不能作为道德反思的唯一准则。第一,具有融贯性的道德价值和信念的文化也有可能存在道德错误。以雅诺马马文化为例,为了生存,和谐是雅诺马马文化的核心价值,而青年男子性侵女子,却不会与和谐这一价值产生矛盾。被强奸的女子如果将事情告诉自己的丈夫,会受到丈夫更残酷的惩罚;如果女子的家人知道了,也会对女子丈夫隐瞒此事。性侵者通常是同村人,如果女子的丈夫知道此事,会产生很多矛盾,导致不和谐。女性地位低下也是雅诺马马文化的另一个方面。在雅诺马马文化中,强奸行为、对和谐的重视、妇女地位低下三者是相互融通的。但是,建立在雅诺马马女人痛苦之上的融通性,使雅诺马马人不能对错误的强奸行为进行反思。第二,一种文化如果存在不融贯的道德概念和信念,人们在进行道德反思时,往往会选择保留一部分道德概念而舍弃另一部分。但即使保留下的部分道德概念与其他道德概念有更多的融贯性,其仍有可能存在道德错误。第三,单靠融贯性进行道德反思是极为危险的。社会心理学家证实,人们对融贯性的需求,其实是对认知的一致性的需求,很多时候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心理需求,所以一味追求融贯性,会把人们导向道德反思和获得客观道德知识的反面。
  其次,文化内部的道德反思也不能解释跨文化反思的可能性。比如,美国人类学家古德具有多重文化背景,包括现代西方文化背景、人类学家学术训练的文化背景以及与雅诺马马人共同生活而获得的文化背景,如果仅从文化内部的道德反思出发,不能解释古德何以能成功地进行道德反思,做出自己的决定。
  通过对麦克戴尔关于文化和道德反思关系的阐释,以及对在文化内部进行道德反思的局限性的批判,李鸣鹤指出,麦克戴尔似乎把我们推入两难境地:没有文化,我们无法进入道德视角,从而进行道德反思;但仅从文化内部进行道德反思,道德反思又存在错误的可能。李鸣鹤表示,这是一个错误的二元对立。产生二元对立的原因是麦克戴尔以文化为中心,思考文化和道德反思的关系。为解决这种二元对立,人们应转换视角,从个人的角度出发而非从文化出发,思考个人对道德反思的影响。
        道德反思的视角转换:从文化到个人
  为实现道德反思从文化视角到个人视角的转换,李鸣鹤引入了马克斯·舍勒的人格理论,特别是其中的“爱的秩序”“爱和自由”和“人格典范”理论。“爱的秩序”是舍勒人格理论的核心概念,是个人对客观存在的价值和价值等级的一个主观对应,也是个人的价值偏好系统,其对每一个体而言都是独一无二的,这种独特性说明个体可以不完全为文化所决定。因此,“爱的秩序”为从个人角度进行道德反思奠定了理论基础。“爱和自由”则通过阐述个体的自由所能突破的限制,直接解释个体如何突破文化限制进行道德反思。“人格典范”说明文化中的典范如何通过个人的爱和自由,得以扩展和修正本文化的价值失误,例证了个人具有突破文化、进行道德反思的能力。
  (一)舍勒的“爱的秩序”理论和个人独特性
  就“爱的秩序”而言,舍勒认为存在两个层面:理想的“爱的秩序”和实际的“爱的秩序”。理想的“爱的秩序”是个体在最理想的状态下能认识和实践的客观价值及其序列。它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他人相关。实际的“爱的秩序”是个人从出生以来的生活经验所塑造的个人实际拥有的价值偏好体系。它初步形成于生命早期,是对爱的对象的一个选择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筛选出喜欢或讨厌的事物和人。因为形成于生命早期,其时人们还未发展出对价值的感知能力,所以这一选择过程不是基于对客观价值的洞见,而更多的是遵循以生命体的存续为目的的生理和心理的功能和规律。舍勒把实际的“爱的秩序”比喻为一个带窗户的房屋,这个“窗户”一方面让人们在一定程度上看到真实的世界,另一方面它所及范围之外的东西则会被限制、被无视甚至被摧毁和扭曲。因此,实际的“爱的秩序”对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选择自由形成限制。
  综上所述,从个体的角度,选择的自由受限于实际的“爱的秩序”或价值偏好系统。而文化作为构成个体经验的一部分,对个体实际的“爱的秩序”的形成有重要影响,但它仅构成每一个体独特经验的一部分,所以其影响不是唯一的。因此,可以初步从个体的角度解释,为什么人们可以拥有不为文化所限制的道德反思能力。同时,无论是理想的“爱的秩序”还是实际的“爱的秩序”,都表明个体具有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本身就赋予个人在文化外进行道德反思的可能性。
  (二)对个人的道德反思的重新理解
  “爱的秩序”的独特性赋予了个人在文化外进行道德反思的可能性,但要理解这一可能性如何变成现实,则要进一步解释个体是如何突破自身实际的“爱的秩序”束缚的。文化的限制构成实际“爱的秩序”对个人限制的一部分,所以解释个体如何突破实际的“爱的秩序”的束缚,就可以解释个体如何突破文化的束缚。在这里,李鸣鹤结合马克斯·舍勒关于“爱”及“爱的自由”的理论进行了重点阐释。
  “爱”是精神层面最基本的行为,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基本的精神活动,“爱”的对象是价值承载者而不是价值本身。比如,当人们说“爱”一个人时,“爱”的对象不是他身上的价值,而是承载这些价值的人。同时,“爱”是从被爱者具有的实际价值出发,趋向被爱者还未实现的更高价值的意向性运动,在这一运动中,寻求的是被爱者更高价值的建立,被爱者潜在的更高价值会闪现出来。比如,想象一个最理想的你应具备的价值,可能有一个更高但目前还未实现的潜在价值就会在“爱”的趋向运动中闪现,构成个人的理想价值范式,即理想的“爱的秩序”。
  舍勒认为“爱”具有开拓性和创造性。“爱”虽然不能创造价值本身,但可以拓展现存的价值视野,使人有可能认识和实现更多与更高的价值。“人的爱之丰盈、层级、差异和力量影响他可能的精神和他与宇宙可能的交织度的丰盈。”舍勒认为,精神价值领域的“人格典范”,比如歌德、爱因斯坦等,出于对世界全身心的爱,就能突破自身和时代的局限,更加深入地了解世界的价值和本质。同时,“爱”的开拓性和创造性也赋予人们“爱的自由”。“爱”的自由可以让一个人认识到自己理想的“爱的秩序”,产生对自我实际的“爱的秩序”局限的洞察。
  最后,李鸣鹤用舍勒在其客观价值序列的理论基础之上建立的关于道德知识和道德错误的概念,来重新阐释对于个人突破文化限制进行道德反思的问题。在舍勒提出的客观价值序列中,神圣价值处于价值序列的顶端,其次是精神价值、生命价值和有用价值。善恶不存在于这一客观价值序列当中,而存在于实现更高价值或毁灭更高价值的过程中。比如,一个强盗为了抢钱而杀人,强盗获得了舍勒认为的更低的价值——金钱的价值,而毁灭了更高的价值——一个人的价值,因此强盗实现的是恶。个人道德知识的获取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其对客观价值序列知识的理解。比如,一个人懂得人的价值高于金钱的价值,才能知道杀人劫财是恶的。客观价值序列和“爱的秩序”密切相关,理想的“爱的秩序”是人们可能获得最好的客观价值序列和客观道德知识的基础。因为,实际的“爱的秩序”在早期初步形成时是一个盲目的过程,经常会偏离客观价值序列,出现价值倒错和局限。换句话说,在舍勒的理论中,个人的道德错误实际上就是个人实际的“爱的秩序”对理想的“爱的秩序”的偏离。个人进行道德反思本质上是一种对于客观价值和客观价值序列的省察,是为了获取道德知识和省察道德错误,而不仅仅涉及文化中的融贯性。因此,在舍勒理论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重新建立对个人道德反思的理解,进而理解麦克戴尔在文化内部进行道德反思的问题所在。(整理:盛建杰)本期主持 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