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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华大为每名本科生配导师


  本报讯 自2010年3月起,华侨大学的所有本科生都将有自己的导师,每名本科生都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度过自己的大学生涯。
  新近出台的 《华侨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自下学期起,在全校施行每届本科生从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始实行导师制直至毕业。
  校方称,推出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实施素质教育和个性化培养,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培养,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据了解,实施导师制,旨在以导师个人所具有的丰富的学识、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健全的人格感召学生,引导学生勤奋学习、追求卓越、献身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大学生活,正确处理学习、社会活动及娱乐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正确面对困难、压力和挫折,制定适合个人实际的职业发展规划。同时,通过导师扎实而有效的工作,帮助一年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方法,了解、热爱本专业,学业指导选课、个人培养计划、学习方法指导、协助制定学习计划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引导二、三年级学生进行力所能及的科技和文化创新活动,指导高年级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阅读专业书籍、撰写专业论文等,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学习态度和科学精神,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据悉,学校规定原则上每10-15名学生配备1名导师。凡获得教师系列职称,有三年以上教学经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均有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导师聘期一般为四年,他们应每两周接待一次学生 (时间至少要相当于2节课),方便学生与导师交流、指导。(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