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中的霸道与王道之辨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长风”系列学术讲座邀请台湾中华文化与高等教育交流协会理事长、台湾中华青年发展联合会顾问孙若怡教授做了“外交中的霸道与王道之辨”的精彩讲座。
本次讲座主要探讨了古代中国在处理与东南亚、中亚和东北亚地区关系时所采用的模式——朝贡体系。朝贡体系维持了将近两千年,随着清朝的结束而结束,其存在给世界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孙若怡教授旨在通过对朝贡体系及相关内容的梳理,给作为中国人和世界公民的我们带来一些在处理国际关系等方面的启发和思考。
何为朝贡体系?
朝贡体系是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持续到十九世纪末期,存在于东亚、东南亚和中亚地区,以中原王朝为主要核心的国际关系体系。初期形成时以河南为中心,包括陕西、山东与河北部分地区;自汉武帝打败匈奴后,汉朝版图延伸至河西走廊,为了笼络匈奴降众,武帝采取较为完善的置属国的羁縻策略,至此,确立了朝贡体系。朝贡体系的内涵为中原帝国以天朝自居,通过羁縻、册封的方式,结合儒家思想,推拓中原王朝版图。政治名义上是周边藩属国为之称臣形成的以中原帝国为核心的等级政治秩序体系。
朝贡体系的存在有其根源思想,主要奠基在四种制度之上。第一是畿服制度:指中原王朝的君主是内外服的共主,君主对直属地区及内服进行直接管理,对直属地区以外(即外服),通过分封宗室来进行统治,由此形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概念。畿服制度在商朝时就已建立,后随着中原版图扩大而不断发展。第二是册封制度: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建立起以郡县制度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国家。除匈奴外,在当时的东亚和东南亚地区并无与秦朝匹敌的政权。因此,中原帝国———秦朝便将畿服制度向外推展。汉武帝打败匈奴后,版图进一步推拓至河西走廊并于此设立四个新郡;此时,以中原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得以确立。这一时期,中原政权与其他诸国建立外交关系时便以册封为主,即周边诸国承认中原的共主地位,并以中央册封取得统治的合法性。第三是羁縻制度:不同时代,中原版图有大有小,从汉至唐,大体上维持册封制度。然而,从南北朝到五胡乱华直至宋元金时期,中原所属诸国不断出现变乱,中原王朝不再是一朝独大,原有的册封体系也陷入混乱之中。这段时间,中原帝国便采取“羁縻制度”代替原有的“册封”制度,往往不再以王号册封,而是以职衔册封。以羁縻制度代替册封制度,代表的封贡制度的转变,其实质是中原王朝的衰弱。第四是朝贡制度:1368年,明朝建立,明太祖朱元璋于1371年就明确了将今天的泰国、越南等15国列为不征之国,大体确立了朝贡体系范围。1644年,满清入关,承继了明朝版图并保留了明朝的朝贡体系。此外,清朝明确划分两个机关理藩院和礼部,来管理与周围部族的往来。理藩院管理蒙古、西藏等内务;礼部负责朝鲜、日本等外方之国的往来。
朝贡体系中的中华秩序原理
诗经有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君臣”“礼法”的概念古已有之,它们伴随着朝贡体系的出现、完善而不断地具象化,进而形成中华帝国维持其统治的秩序原理,可从以下五方面具体阐释。第一部分涉及人民、领土与主属问题:“天下”具体化便是中华世界,严格意义上并无边界之说,即势力之所及的地方。在中华世界里又有华、夷之分,华、夷代表着中华帝国的人民,而王畿和藩属构成了中华帝国的领土。据此,朝贡体系规划出上国与藩国的主属问题。第二部分为名分秩序说:礼形成于内化,法形成于外延;礼禁于将然之前,法禁于已然之后。而礼的一个最重要的意义便是定名分,立建制。在中国人的认知里,定了名分才能定伦常;伦常定,秩序立,而后伦常行,以此维持政治体制和社会的稳定性。定名分,首先需正名、定身份,而后才可做与之名实相符的事情。定名后,于主国而言,才有了对属国统治、管理、支援等资格的确认。因此,朝贡体系的另一层含义是名分秩序、主从关系。第三部分是奉正朔:正即正月,朔指月初,正朔即指一年的第一天,正朔代表历法或者皇帝的年号。奉正朔即指所有藩属国,需根据主国颁布的年号和历法来行事,表明藩属君臣关系以及对主国的效忠和拥戴。第四部分为封贡体制:所有藩国必须得到主国皇帝册封,才可以得到向主国朝贡的名分。名分确立后,属国需向主国定期持续性地派遣朝贡使团;主国向属国颁发召赦、金银印等象征名分之物。第五部分即主国对属国朝贡的态度:厚往薄来。朝贡体制究其实质是一种免税的贸易体制,主国不仅允许朝贡国免税,而且还会给予丰厚的回赐;这也是朝贡体制得以长久维持的原因之一。
近代西方主权国家及国际关系理论
不同于古代中国与属国的朝贡体系,西方近代主权国家在主权关系上,基本是对等的;主权具有最高、绝对、唯一且不可分割的特色。近代西方主权国家的观念,是在1648年《西发里亚条约》签订之后,逐渐发展而来的。在其发展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存在政权与教权冲突的现象;第二,主权的强化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密切相关。
从近代西方主权国家的兴起至今,其对国家关系的处理和运作,深受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影响。综合来说,这些国际关系理论可以归纳为四种。第一种是新现实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主权国家处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主权国家的实力,是决定其在国际关系中地位的最重要因素。因此,真正的超级大国才能支配全球国际关系的发展。第二种是20世纪中期后兴起的新制度主义理论。持此理论的学者认为,1950年以后,各个主权国家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利益,相互依存度不断增高,出现了如欧盟、不结盟等多边国际组织,这些多边国际组织遵循的制度,会与世界强权国家主导的制度掣肘,从而维持世界国际关系的平衡。第三种是建构主义理论。这一派的国际关系学者认为,是观念如自由、人权与民主等塑造一个国家的利益,影响国家的外交行为;在国际“战场”上,观念才是征服一个国家的利器。第四种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它从阶级分析角度切入,把世界分成不同区块,例如把西欧、日本、美国等列为富国,把非洲等看作穷国,在这个基础上,形成核心/边缘、南/北、穷/富等概念,并用这些概念分析国际形势的发展及国际格局的变化。
必也仁义乎?何必曰利?
从16世纪到至19世纪,西方主权国家不断向外扩张,形成殖民帝国。西方殖民帝国采用何种手段对待其殖民地?
中国虽自居为“上国”,称其他国家为“属国”,但各属国实行自治,中国并不干涉其内政。朝贡体系作为一个贸易体系,中国非但不剥削属国的经济,反而厚以“恩赐”;其作为可谓仁义乎!
反观西方殖民帝国虽名其为主权平等,实则不然。殖民帝国至少会对其殖民地做三件事情:征兵、征税、设官治理。例如日本统治台湾时,在中央设置总督、在地方设置警察,对当地住民实行残酷镇压统治;在经济上实行掠夺剥削的殖民政策;为了在南洋的战争,日本更在台湾征集大量的台籍士兵服军役。对殖民国家来说,殖民地甚至弱小国家,都是其诈取利益的对象。
及至今日,在国际关系体系中霸权依然当道。强霸的国家或以武力恐吓、裹胁甚至倾覆其它国家,或借金融、石油等经济制裁手段,掠夺并遏制他国的经济资源与发展。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大国,中国除了自保,更要自立自强。在主权国家的基础上,中国与各国的外交往来一向以平等互惠为原则,尊重别国的独立与发展,不干涉别国的内政。在全球治理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藉由“一带一路”的倡议,让沿线参与的国家都能互利共赢。上个世纪中叶,史学大家汤恩比曾以他深邃的洞视指出,中国“以人为本”的世界主义传统,将是引领人类走向大同的契机。诚然!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而也只有为公者,方德配享天下!(整理 王蒙蒙 盛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