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要在我过去的20年人生中找到可以书写的痕迹,我以为戴着红领巾端坐在教室接受文明与教育的那一刻,独自踏上前往异乡的列车表明我独立与坚强的那一刻,而赐予我希望和激情的是,则是我认识飓风文学社的那一天。
我的大学生活如同食堂里的免费汤,寡淡无味。回望已度过的两年,似乎没有什么让我心动的人和事儿,以为就要这样茫然度过大二,在学期末的半个月,我似乎抓住了梦想的尾巴。
一次偶然!庆幸!陈锦老师的一句话为我打开了通向新世界的大门。他对我说:你要不要参加汉语口语大赛啊?从小酷爱语文、酷爱写作的我,似乎找到了开启新世界大门的钥匙。
完全没有比赛经验的我开始狂热得痴迷在这个我原先根本不知道是干嘛的比赛里。朗诵———我沉浸在诗人留下的文字魅力里,演讲———我用简洁激昂的文字向评委阐述自己的想法。数不清多少次深夜在办公室和老师们畅谈,直至月明星稀才恋恋不舍离去。回到寝室里,室友都已入睡,为了不打扰她们,我偷偷跑到阳台上去练习。那些在中学时期让人痛苦不堪的古文在经过解读后竟然如此有趣。
有人说我傻,有人笑我痴。是啊,汉语已经被人渐渐忽视,可是这就像盐一样,是味之根本,这是中华文明所流传下来的精华,我们日日都在用,为何觉得没有意义,语言的魅力绝不仅仅用于日常最基本的沟通就够了,每个字都充满了色彩,或者同样一个字,在不同的句子里,用不同的情绪会表达出不一样的含义。
大一的时候,因为迷茫,因为怯懦,没有参加朗诵比赛,现在想来真是后悔。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和世界上千千万万个人都一样,没有自己的特点,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擅长什么,每天漫无目标地虚度着,“活”着。
到了大二,写作课让我如获至宝,我像海绵一样疯狂吸取老师所给予的每一滴知识的雨露,我也渐渐发现了自己的兴趣。可是在短暂的课堂里学得不够,真的不够,我觉得自己马上又要变回那个没有个性没有色彩的人。直到我进入汉语口语大赛,我如同一尾干渴了很久的小鱼,被放生到了大海,在那里尽情遨游,感受水的滋润。
赛前录制比赛视频,我作为第一个拍摄的人,在深夜录制了4个小时后,我意识到这个比赛很有可能就从此刻离我而去,我感到不舍,不知是怎样强大的精神力量,让我在接下来的连续三天,撑着一共只睡了7个半小时。拍摄几乎都在深夜,几次困得无法控制,我都不舍得离开,吴宪老师和飓风的伙伴们劝我回去,可是我就是呆在那里不肯走,后来老师也不再多说什么,因为他也是一个会为了梦想疯狂一把的人,飓风的那些伙伴们也十分能理解我的想法。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我走过了这三天,虽然很辛苦,但我由衷地觉得心里是甜的。
我不知道我能否进入决赛,多希望再给我两个月能追逐梦想的时光。我的人生已经很久没有让我砰然心动的时候了。一直疑惑为什么人越长大越没有梦想,有人告诉说:其实梦想一直有,只是越长大,越羞于讲自己的梦想,这个年纪,再天马行空地说一句“我想……”。换来的一定是一句句“别做梦了”。我觉得人生最可怕的不是做白日梦,而是连做梦的勇气都没有,或者连梦里都是一片空白的。
顾城在《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中对于美好世界的描绘运用了如此多绚丽的色彩,让我为这首诗着迷,我觉得我该拥有一个梦想,一个或许要花费我一辈子也可能实现不了的梦想;一个要耗费我最宝贵的青春和精力去追寻的珍宝;一颗虽然不能充饥,但是却无比甜美的糖果。拥有梦想比梦想本身要来得更加醉人。
靠着一股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蛮劲儿和日以继夜的努力,我终于夺得了校选拔赛的冠军。我庆幸,我遇上了飓风文学社;我庆幸,我遇到了许多能真正懂我的老师;我庆幸我发现了我的梦想,在我衰老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