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河北省文明单位
本报讯日前,河北省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布,我校被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这是我校首次荣获此项荣誉称号。
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于2008年4月份就已开始。在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我校及时申报,认真全面地提交指标考核相关原始材料,客观真实地向省市领导和专家评委反映我校的工作成绩,特别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全体师生员工转观念、谋发展,共同营造昂扬向上的文化氛围,努力完成“从专科向本科、从教师教育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转变”,迈着坚实的脚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奋进历程,得到了评审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
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文明单位称号”,“文明单位称号是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我校获此殊荣,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我校全面工作的高度认可与充分肯定。全体师生员工要以省委省政府对我校的表彰为动力,在校党委领导下,继往开来,乘势而上,为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而不懈努力。(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