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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


  本报青岛讯(校工会)近日,在山东省总工会组织的 “2008年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和依靠职工办企事业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选中,我校被评为山东省“2008年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
  我校党政历来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作。学校党委始终坚持对教代会工作的正确领导,把教代会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次教代会年会,学校党委都专门下发文件,对教代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和会议筹备等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每年都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教代会工作。学校行政尊重和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为教代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建设,学校专门成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各项组织机构。自1984年以来,坚持了三年一届、每年一次年会的教代会(工代会)制度。制定印发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代会)提案工作暂行条例》、《学院(系部)教代会试行条例》、《主席团工作规则》、《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办法》等十几项规章制度,为教代会建设保驾护航。
  学校的教代会建设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肯定与表彰。2003年,学校参加山东省首批高校教代会评估,成绩优秀,被山东省高校工委、教育厅、教育工会授予 “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参加山东省首批高校以法治校评估,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以法治校示范学校”。
  据悉,在获山东 省“2008年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荣誉称号的96个单位中,高等学校仅有两所,我校即为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