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九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本报讯 1月11日上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等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我校共有9项成果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表彰,其中,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奖6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居全国高校第四。另外,参与完成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谷超豪、孙家栋两位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项目28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5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3项(通用项目37项,专用项目16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282项,其中特等奖3项(专用项目)、一等奖17项(通用项目8项,专用项目9项)、二等奖262项(通用项目214项,专用项目48项);7名外籍科学家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我国科学技术领域的最高奖,是衡量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学校加强了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强化了应用研究,不断优化科研环境,增强了对接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的能力。学校加强了过程管理,重视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力争产生重大科技成果。同时,学校深化了对成果形成的规律性研究,注重成果报奖的质量,产生了明显的成效:继2003年我校以5项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奖与清华并列全国高校第一以来,2007年又获得6项,名列全国高校第二,2008年一举获得10项,创下我校历史新高,再次与清华并列全国高校第一,2009年又获得6项,三年累计获得22项(第一完成单位),03-09年累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7项(第一完成单位),居全国高校第一。详见附表(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