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困难职工生活保障状况的探讨与思考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特殊历史时期,困难职工日益成为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一个重要社会群体。维护好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工会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切入点。
困难职工群体困难原因分析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是形成困难职工群体的直接原因。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大多规模小,设备落后,人员包袱重,机制不灵活,激烈的市场竞争使这些企业陷入停产、半停产状态。一些机械、商贸等传统行业和生产资源渐趋枯竭型企业,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逐年下降,受资金限制无法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生产成本相对增加,使得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都很困难。在各级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情况下,有些污染型生产企业,没有经济实力实现技术革新、升级,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一些困难企业负重前行,待岗、下岗职工多,再就业困难,内部退养人员逐年增加,伤残职工、抚恤对象负担重,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包袱。
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于传统行业的企业来说,进行改组、改制以及关停并转势在必行,随之必然产生大量的下岗、失业职工。一些企业所在区域经济差,转产无望,生存艰难,职工再就业困难,加大了困难职工的脱困难度,困难人数增加,形成群体。一些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和社会保险费等,给职工造成生活困难。
自身劣势是形成困难职工群体的内在因素。首先,自身条件在市场竞争中不占优势。一些困难职工多年来一直从事普通工种,或从事简单重复劳动,没有一技之长,有的困难职工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差,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有很大困难,影响困难职工通过再就业摆脱生活困难。其次,就业观念不能适应市场需求。部分困难职工缺乏自主择业、竞争就业、自我创业的就业观念,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与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不适应,影响了他们脱困的步伐。再次,重大疾病导致极度贫困无法就业。有少数职工自身或者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遇到天灾人祸,靠自身的力量和社会救助也无法摆脱困境,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最后,家庭负担重。困难职工大多年龄在40~50岁之间,他们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子女需要抚养,老人看病,子女上学,自身又到各种病症多发期,这些都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而靠低保、救济、打零工只能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开销,不敢在生活质量上有过高的奢求。
困难职工的思想状况
困难职工在思想上有“四个顾虑”“三个希望”。“四个顾虑”:一是怕生病,因病致贫;二是怕失业,再就业困难;三是买房租房,房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四是子女教育,没有条件为子女提供额外更好的教育,影响下一代的出路。“三个希望”:一是希望通过对本人或子女的教育培训、就业援助,使家庭有“造血”机能;二是希望国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缓解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生活压力;三是希望慈善组织、社会各界对困难职工给予更多的关爱与帮助。
在对改革的看法方面,困难企业职工既希望改革,又担心自身出路。他们知道全面深化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希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崛起;但又担心自己年龄大、学历低,在企业关闭破产或转型升级后不被聘用而下岗,缺乏走向市场的信心。所以,他们对待改革的心理十分矛盾。
在看待社会公平方面,困难职工期待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更多关爱,共享和谐社会的发展成果。困难企业在职职工的平均收入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与一些垄断行业的职工收入相比更是天壤之别,因此心理上产生不平衡感。
在对就业的看法上,部分困难职工尚未完全转变就业观念,多数困难职工只想在本地求职就业,或打零工,或摆摊设点维持日常生活,哪怕月收入几百元也不愿外出谋业。他们论文化不比农民工低,论技术不比农民工差,论能力不比农民工弱,面对每年的民工潮,下岗职工及其子女从其流者寥寥。究其原因,根本的还是思想没有转变过来,守旧的观念没有破除,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导致物质生活上的掉队。
在对社会各界关爱困难群体方面,大部分困难职工都受到过亲朋好友、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帮扶和救助,感到基本满意。部分困难职工对未来生活状况的想法是“维持一般的生活就可以”,有子女在读大学或研究生的困难职工对未来充满信心。
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的解决途径
切实保障困难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积极稳妥地解决好他们的特殊困难,既是职工群众的祈盼,同时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伟大中国梦的现实需要。
加大就业再就业援助力度,帮助就业困难群体解决就业再就业难问题。继续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重点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并切实把为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的岗位补贴落实到位,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标准。加大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训力度。有效利用全社会的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强困难职工再就业能力的培训,引导困难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尤其是对有就业愿望的困难职工及其子女,进行技术技能培训。大力倡导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和创业扶持力度,推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扶持有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及其子女创业,实现“就业倍增”的效应。应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健全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兴办的就业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推动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扩面,防止因社会保障缺失产生新的困难职工。建立企业之初,便把参加社会保险作为重要条件,作为年审的必要内容,确保新建企业职工全员入保。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和财政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增强宏观统筹调剂能力,并根据基金节余情况降低参保门槛,解决困难地区难以扩面、困难企业无力参保问题,采取政府、企业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增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提高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进一步扩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并随CPI的涨幅而及时调整,确保最后一道保障线真正起到“安全网”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共同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扎实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逐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社会救助、群众互助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
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帮助他们解决突出困难。多渠道解决困难职工医疗难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覆盖面。重点解决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无力参保问题。建议从最困难群体做起,将未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困难职工参保费用中的单位缴费部分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分担,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工会组织给予适当补助。由地方工会统一将区域内的困难职工组织起来,作为一个缴费单位,统一向医保部门申办医保,以解决部分困难职工原单位未参保或无单位依托的问题。二是支持各级工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了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减轻职工医疗负担,再给职工构筑一条医疗保障线。三是尽快建立社会医疗救助体系。采取政府拨一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提一点,社会捐一点的运作方式,建立起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职工患慢性病和住院治疗个人负担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救助。加大对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资助力度,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应对在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学杂费给予一定减免。协调财政、民政、教育等部门设立“贫困学生救助资金”,发挥助学的主渠道作用,对遭遇突发性灾害、事故而不能维持学业的学生,及时实施救助。加大困难职工日常救助力度。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各界的爱心力量,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的力度。工会都要建立职工服务中心,在各级党政领导支持下,在困难职工日常救助上发挥较好作用,真正让“送温暖”实现日常化、规范化。但资金不足严重制约着困难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建议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送温暖”和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的财政支持力度,构筑以职工服务中心为平台的困难职工日常救助体系,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力度。
善政之要,惟在养民。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要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必须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重点解决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通过采取综合性的帮扶救助举措,动员一切社会爱心力量,让困难职工同样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作者单位: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