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校园道路和建筑物命名方案公布
为了加强校园形象品牌塑造,完善校园视觉识别系统(VIS)建设,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充分展示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大学精神,一段时期以来,我校开展了校园道路和建筑物命名方案征集工作。工作小组本着“突出学校特色,彰显办学理念,体现人文内涵,反映功能区分”的理念,在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提出了建议方案,现已经学校批准,公布如下:
一、道路命名:
1.将贯穿连接南北校区两条纵向平行道路分别命名为“师源大道”和“学院街”(以阶梯为界分成学院街(南)和学院街(北))。
“师源”意寓学校与“闽师之源”全闽师范学堂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与文化传承;“学院”一方面意为学校所在地曾是原福建农学院校址,另一方面也意寓学校将有更加宏伟的目标,将向更高层次发展,“学院”将作为历史名称记载学校的文脉传承。
2.以学校发展沿革办学地点的迁徙和所在地城市景观或河流名称,将校园内横向道路由南至北分别命名为乌山路、闽江路、大湖路、燕江路、狮子坑路、花果山路、沙溪路。
二、建筑物命名:
1.教学楼群:
(1)理工(一)命名为为理工一号楼;(2)理工(二)分别命名为理工二(A)楼、理工二(B)楼;(3)理工(三)命名为理工三号楼;(4)原现代技术教育中心楼命名为靖远楼;(5)综合实验教学大楼命名为博学楼;(6)机械与建筑结构实验楼命名为为机械实验楼、建筑结构实验楼;(7)外语系楼命名为外语楼;(8)中文系楼命名为鸿文楼;(9)艺术系音乐楼命名为泊雅楼;(10)南区体育系办公楼群命名为三和楼;(11)拟建北区综合教学楼命名为厚德楼。
2.<公寓楼群:
(1)北区学生公寓楼群:因北区生长大片紫荆花而命名为紫荆园1号、紫荆园2号、紫荆园3号……(2)南区学生公寓楼群:因南区原有荷花池而命名为荷花苑1号、荷花苑2号、荷花苑3号……(3)青年教师公寓命名为朱子园。(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