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证
我是1993年从事老干部服务工作时认识的她。她不是离休干部,也不是我校在编教工,她是我校已病逝的离休干部石圭聿的遗孀。她叫刘建敏,是1944年入党的老党员,今年已是92岁高龄的老人。
新中国成立前,她曾经在家乡平度市旧店镇刘家村担任过村妇女抗日救国会主任。抗日战争期间,她大哥被日本鬼子杀害。她带着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和誓死保家卫国的满腔热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她带领全村妇女支援抗战,给八路军做布鞋、做袜子,送煎饼、送水,护理受伤的八路军。在解放战争期间也是如此。新中国成立后,她带领全村28名青年妇女修河、建水库。
她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奉献,为解放战争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新中国成立后,她带领全村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共产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和共产党员奉献精神在她身上充分体现。
刘建敏是随丈夫石圭聿在城市生活的农业户口身份的党员,在学校离退休党员名单上没有她的名字,但是在每年的党费收缴单据上都能看到她的名字。在备注一栏或是在党费汇总金额后面注有“刘建敏同志党费××元”。
我于2013年退休,2014年担任瑞贤园生活区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党费收缴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
2018年第三季度开始,我校党委组织部下发了 《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党费证》是按在编党员名单下发到各个党支部,而后再发到每个党员手中。此证深受广大党员的欢迎。
也许刘建敏得知其他党员都发了《党费证》但没有发给她而着急,也许她记得有些日子没有交党费了,她让自己的二姑娘找我交党费。二姑娘见我就说:“俺妈说让我替她交上党费,再不交党费就不是党员了?你看应交多少党费?”我明白二姑娘说的意思,半年不交党费就视为自行脱党。这是党章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
原来她所交党费都是不同时期交不同的金额,现在让她交多少党费合适呢?在编有工资的党员都是按工资比例缴纳党费,而刘建敏是没有工资的党员,她的党费缴纳标准我把握不准。我请示了校党委组织部领导,顺便申请给刘建敏增补一本《党费证》。组织部很快回复:像刘建敏同志这种情况的党员,一是支部研究决定免交党费;二是执行每月交二毛钱的标准。给刘建敏申请增发的《党费证》也很快转交我们支部。有了上级党组织的依据和组织部领导指示,我们党支部开会研究决定:一是刘建敏免交党费;二是尊重刘建敏本人意见。本人坚持缴纳党费,就按照每月二角钱标准执行。
我和我们党支部组织委员杨于华同志专程带着《党费证》去刘建敏家落实办理她交党费一事。我们说明专为她交党费的事而来时,她非常高兴。她说:“不交党费可不行,不交党费就不是党员了。党组织对我这么多年的关怀我不能忘记,不交党费就对不起咱们党。”
听到老人家对我们党的真情和表现出的思想觉悟,我从心里敬佩这位老党员。听到她对交党费这事如此真诚执意,我们也不再提免交党费的事了。当场填好《党费证》交到她的手上。老人接过《党费证》开心地笑了。
告别老人,我心里想了很多。我们国家如果没有千千万万个刘建敏这样的人的付出和贡献,就不会有革命的成功。在她身上充分体现出一个老共产党员的胸怀和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忠诚。
一本小小的《党费证》,在老党员刘建敏心中就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光荣义务荣誉证。我为老同志办了应该办的事深感欣慰。这件事让刘建敏老人感受到党组织没有忘记她,让她感受到了党组织的温暖,也让她内心充满了荣誉感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