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交融 人文化成——儒家“礼乐教化”的现代解读
近期,山东大学终身教授、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与学术委员会主任曾繁仁,受邀为国际教育学院的师生带来“名家系列讲座”之“礼乐交融,人文化成——儒家‘礼乐教化’的现代解读”。
讲座中,曾繁仁教授讲解了中国最早的、最重要的音乐和美学论著《乐记》与“礼乐教化”传统,以及对它的理解。之所以称之为“礼乐交融”,是因为中国最重要的乐教是与礼乐刑政交融在一起的,其中包含着浓郁的人文精神,正是“人文化成”的体现,这是与西方的不同之处。所谓现代解读,主要是以现代语言阐释“礼乐教化”所包含的中和之美、德信之美、人文之美、生生之美、境界之美。曾繁仁教授结合《乐记》和“礼乐教化”在学术研究中存在的分歧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一、问题的提出
这要回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个重大问题——文化自信问题,中国文化走向复兴、走向世界的问题。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于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出了新的提法,即“努力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的重大课题。曾繁仁教授提到,作为一名教师、一名美学工作者,我们明白中国文化虽然在世界上有了相当大的影响力,但是离光耀时代、光耀世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还要做很多努力。在美学、人文学科方面,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院八位教授的回信中,提出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的要求。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结合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这就提出了中国美学话语的建设问题,要弘扬中华美学与美育精神,就必须深入研究中华民族的美学与美育话语及其特点。
美学“aesthetics”一词是德国学者鲍姆加敦在1735年提出来的,是指“感情认识的完善”,没有“beautiful”的意思在里面;但是经日本翻译、王国维先生在20世纪初介绍到中国后,变成美学。美育是席勒于1793-1795年在《美育书简》中提出来的。美学和美育两个词都是外来词,是20世纪初由国外引进来的,由此导致长期以来一直有人认为,我国只有美学智慧与美育智慧,而没有美学与美育理论。以前我们也只是说我们有美学智慧,即没有美学,只有智慧。黑格尔也曾把中国的美学定义为“前美学”,即美学以前的美学。英国学者鲍桑葵在其美学史中提到,东方美学包括中国和日本的美学都是非逻辑、非理性的美学。
包括美学在内的中国文化的研究有“线型说”与“类型说”两种立场。胡适之先生力主“线型说”立场,将文化界定为生产力,中国落后于西方;但是梁漱溟先生主张“类型说”,认为文化不完全是生产力,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比如,外国人用刀叉吃牛排,中国人用筷子吃红烧肉,这是生活方式不同,没有高低之分。因此,从“类型说”的角度出发,美学是一种艺术的生活方式。西方人有他们艺术的生活方式,他们唱意大利歌剧;我们也有自己艺术的生活方式,我们唱京剧。中国有五千年的文化传统,当然有自己民族特色的美学和美育,这关系到如何坚持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建设中国自己的美学与美育学科的重大问题,是关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长远的宏大课题。
所谓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是传统文化发展到当代要变成人们能接受的文化,当代人能够接受的话语,要让别人听得懂你说的话,这需要做很多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工作。曾繁仁教授举了他在法国讲《周易》、讲中和之美的例子,说明对于同一事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有不同的认识,这也说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个很艰难的过程。
面对着中华文化伟大复兴这一新的历史背景与学术发展机遇,我们必须以新的眼光重新审视与评价传统文化与经典;同样,传统经典《乐记》也需重新审视、评价。首先,《乐记》在产生时间上存有分歧,但是根据对《乐记》的考证,认定它大致是西汉初年产生的。汉初,在先秦时期儒学“礼乐教化”传统的基础上,儒生把这一思想总结下来,整理成《礼记》中的《乐记》。因此,《乐记》产生于公元前二世纪,是目前已知的世界上最早的音乐美学论著,也是我国最重要的反映儒家思想的美学与音乐论著。《乐记》的要旨就是“礼乐教化”,有异于西方作为情感教育的美育。西方的美育是情育,注重情感教育对于知与意的沟通作用:知就是知识,情就是情感,意就是意志;在意志与道德之间有一个情感作为沟通,所以美是情感的交流。但是《乐记》讲的“礼乐教化”,是中国的美学和美育传统,体现了中华美学精神与美育精神。
如何准确理解《乐记》和“礼乐教化”传统呢?既要避免对它进行完全否定的评价,不能因为《乐记》里有一些“天人感应”的迷信色彩就否定之;又要防止“以西释中”式的评价,不能简单地把席勒的《美育书简》套用于《乐记》。我们要回归到中国文化传统本真的语境之中,给它以新的、应有的定位。曾繁仁教授就三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儒家“礼乐教化”传统的性质是什么?《乐记》的性质是什么?对“礼乐教化”传统美学内涵的现代解读。
二、儒家“礼乐教化”传统的性质
“礼乐教化”传统是一种政治、文化与教育制度,我国传统社会运行三千年依靠的就是“礼乐教化”。曾繁仁教授举了旧时代过年举行祭拜仪式时只有男性可以烧香磕头的例子,生动地展现了传统“礼乐教化”对中国社会生活的影响。“礼乐教化”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形成的一种特有的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教育制度,离开了这几种制度,很难理解《乐记》和“礼乐教化”。
最早提出“礼乐教化”的是周公。《礼记·明堂位》中记载:“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服。”意思是周公履天子之位,做了六年。把诸侯召集于明堂之上,然后制礼作乐,颁度量而一统天下。周公制礼作乐,是《礼记》中非常重要的记载。孔子在《论语·泰伯》中讲了成为君子的三个重要因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意思是一个人从诗歌得到启发,从礼教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真正能使人成为君子的,还在于乐教,君子的养成在于乐教。可见乐教的地位之高!
在传统社会,礼和乐是分不开的,乐在礼先。中国非常重要的新儒家代表人物徐复观有这样一段论述:孔子立教的宗旨是“礼乐并重”,并把乐安在礼的上位,认定乐才是一个人人格完成的境界,这是孔子立教的宗旨。这说明了“乐教”在“礼乐教化”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三、《乐记》是“礼乐教化”的理论总结
“礼乐教化”的代表性著作有荀子的《乐论》与《礼记》中的《乐记》。稷下学派的代表人物荀子的《乐论》是战国时期的成果,《乐论》和《乐记》关系密切,但是两者又有差异。二者的理论基础不同,荀子主张性恶论,而《乐记》则取孟子性善论的观点。《乐记》是先秦时期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的总结,后世关于“乐教”的理论,差不多都源于《乐记》。
《乐记》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是《礼记》的组成部分,有5000言,包括乐本、乐象、乐言、乐施、乐论、乐礼、乐情、乐奏等,基本上包括了我们能想象到的音乐的各个方面,内容丰富,体系宏大,蕴义深刻。复旦大学的蒋孔阳教授认为,《乐记》完全可以与几乎同时期的亚里斯多德的《诗学》相媲美。《诗学》是西方美学和文学理论的源头,我们今天的悲剧,还没有超过亚里士多德对悲剧的定义,曹禺的《雷雨》也没有超出它的定义。蒋孔阳把《乐记》提到了《诗学》的高度,可以说,《乐记》是最重要的、也是最系统的一部“礼乐教化”的论著,其中礼乐交融一体的形态,是不同于西方的美育论著的。西方的美育理论是区分型的,德智体、真善美,是具有区分性的;而礼乐是关联型的,是交融的、关联的。
同时,《乐记》包含了美学和音乐思想,也是儒家最重要的一部美学论著,在世界音乐史与美学史上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曾繁仁教授认为,《乐记》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学术界的高度认可,对它的研究还没达到应该有的高度和水平,起码没有达到《文心雕龙》研究的热度与水平。
四、“礼乐教化”的地位与贡献
儒家“礼乐教化”特别是“乐教”传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无比丰富,是中国文化对于世界的杰出贡献,是中国古代美学的光辉异彩。曾繁仁教授将其特点概括为四点:以“天人合一”为其文化模式,以“乐通伦理”为其道德追求,以“礼乐刑政”互补为其东方特色,以“正声”“德音”为其艺术诉求。
第一,以“天人合一”为其文化模式。乐则天地之和也,礼则天地之序也。乐以沟通天地之和,礼以分别次序、等级,从天人关系的角度来阐释礼乐,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文化模式。曾有学者撰写长文对中国文化是不是天人合一模式提出质疑。司马迁在《史记》中说:“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中国文人传统上将人生目标定位于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然后自成一家之言。曾繁仁教授认为,天人合一作为一种文化模式是没有问题。第二,以“乐通伦理”为其道德追求,乐是通伦理的。从音乐理论来讲,《乐记》里面的音乐理论是他律的,而不是自律的。嵇康的《声无哀乐论》认为,音乐是自律的;但是《乐记》主张乐同伦理、道德政治联系在一起,是他律的。第三,以“礼乐刑政”互补为其东方特色。第四,以“正声”“德音”为其艺术诉求,《乐记》的主要追求是正声与德音。
《乐记》明显地区别于西方古希腊的柏拉图的《理想国》与席勒的《美育书简》。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音乐教育是和体育并列的,是用以弥补理念教育的。席勒的《美育书简》则是用音乐的教育、情感的教育来沟通道德和科学。《乐记》彰显出光彩照人的东方特色与中国精神,充分说明中华民族在思想文化艺术,特别是美学上的成熟与伟大,足以使我们为之骄傲与自豪,值得我们很好地继承、发扬光大。
五、对“礼乐教化”传统美学内涵的现代解读
儒家“礼乐教化”传统所包含的美学思想,是相异于西方古典“和谐论”的“中和论”美学思想,由此派生出其他一系列重要美学观念:中和之美,教化之美,人文之美,生生之美,境界之美。
第一,是“天人相和”的中和之美。关于儒家“礼乐教化”特别是“乐教”的核心内容,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曾繁仁教授提出,其核心内容是有别于“和谐之美”的“中和之美”。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理解“礼乐教化”与《乐记》不能局限于文本自身,而应从整个儒家文化出发,特别要结合其它儒家经典来加以理解。众所周知,儒家文化的核心口号是“中和位育”。中和之美是一种宏观地反映“天人之和”的美学形态,有别于西方具体地反映物体“比例对称”的和谐之美。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过犹不及”“中庸之为德也”(《论语·雍也》)。这些论述都告诉我们,“中和位育”是儒家的核心思想,其基本内涵是含蓄性、恰当性与生成性,是天地宇宙运行的基本规律。“中和位育”包含“过犹不及”“文质彬彬”与“和实生物”等丰富内容。它来源于中国古代原始的生命与生存思维,与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它有别于古代希腊的“比例对称和谐”的科学思维,是东方特有的哲学与美学形态与智慧,是一种宏阔的“天人之和”。
《乐记》将这种“天人之和”恰当地运用于音乐审美,成为“中和之美”。诚如《乐记》所言,“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揭示了礼乐节律与天地运行的合和以及气候节令的密切关系。这说明“礼乐教化”首先是一种“天人相和”之教。而音乐所起的娱乐及教育作用则是由“天人之和”所带来的,所谓“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具体到“乐教”,其“中和之美”的内涵与要求是什么呢?曾繁仁教授将其理解为追求一种“中和之音”,即“德音”与“正声”。《乐记》说,“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即要求将音乐的高低清浊与宫商角徵羽调到中和之位,达到弦歌雅颂的水平即为“德音”与“正声”。反之,则为“淫于色而害于德”的“溺音”。总之,“礼乐教化”追求一种“中和位育”与“哀而不伤”“乐而不淫”的“中和之美”。
曾繁仁教授从时代和音乐艺术发展两个角度对其进行评价。从时代的角度来看,“乐教”所产生的战国与汉初时期,战乱纷争,民生凋敝,而要休养生息,需要安定的生活与文化环境,在那样的情况下,“中和之美”及“德音”与“正声”是有利于人民与社会发展的。从音乐艺术的发展来看,主流途径还是一种“正六律,和五声”的音乐与艺术。
曾繁仁教授强调,从大的文化观来看,“中和之美”作为东方之美,其含蓄、有节与生生不息的品格,彰显了东方的生活方式与艺术方式,值得很好地继承发扬。
第二,是“礼乐交融”的教化之美。儒家“礼乐教化”非常重要的特点是“礼乐交融”。《乐记》言道:“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意思是说,音乐与礼仪活动融为一体,付诸于实际,则无往而不胜。在当时的社会里,礼乐几乎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诚如孔子所言“无礼不动,无节不作”(《礼记》)。礼乐刑政交融一体,所谓“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这里已经将礼乐刑政加以交融统一,这就是音乐与祭礼、刑法及政治的交融统一,这种交融性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化是关联性文化的特点。
首先是不同内涵的交融互补,所谓“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包含着敬,乐则包含着爱。前者属于“义”的范围,后者属于“仁”的范围,所谓“仁近于乐,义近于礼”。其次,在作用上,礼乐之间也是一种交融互补,即乐是一种内在的感染,而礼则是外在的规范,所谓“乐由中出,礼自外作”。这样内外结合的效果更佳,彰显了“乐教”从内在情感进行教育的不可取代的作用。而“乐合同,礼别异”,也是一种关联互补。在效果上礼乐交融,使得“乐”具有丰富的内涵,产生更强的教化感染力量,呈现出一种特殊的教化之美。
礼乐的交融性,还体现在古代社会的传统教育之中。从内容来说,古代教育是“礼乐射御书数”之“六艺”教育;从人才培养来说,则是“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综合性素质教育。作为乐教本身,则是乐德、乐语与乐舞的有机统一:“乐德”是“中和”“孝悌”之德,“中和”是天地之和,“孝”是孝敬父母,“悌”是友爱兄弟;“乐语”是用诗歌表达吟诵;“乐舞”则是舞与乐的交融。这种交融性,为今天的教育带来诸多启示。今天的教育是分科教育,不是整体性教育,交融性和关联性不够造成了今天素质教育的缺陷。传统“礼乐教化”中的交融性、关联性和综合性值得借鉴。
在“礼乐教化”中,音乐与礼仪、政治甚至是刑法都高度地关联互补,传统社会借此运行了几千年。由此可见,传统社会“礼乐教化”的这种交融性与关联性,已经将乐教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起到巨大的作用,成为治国安邦之重器。但是今天的美育教育仍然是所有教育环节当中最薄弱的环节,在经费投入、教师与教学方面仍然不到位。
第三,是“人文化成”的人文之美。儒家文化的古典人文主义特点非常明显,特别是其“仁学”道德教育理论有着丰富的人文内涵,滋养了一代一代的中国人。在“礼乐教化”传统中人文主义色彩浓郁。首先,《乐记》之人文主义教育是基于《周易》的古代文化传统之上的。人文教育是从最重要的基础性文化典籍《周易》继承过来的,《周易》是占卜之著,同时也是哲学之著,是中国文化之根。曾繁仁教授通过解释《周易》的贲卦“上艮下离”和离卦“离上离下”,说明这两卦是讲以光明、文明与文化来照耀天下,人文化成。
说文解字解释“文”为错画也,“文”是一种装饰性文身,含有美化之意。儒家的“礼乐教化”犹如日月照耀,给人以美丽与美化的人文化成之道。《乐记》将这种人文化成之道说成是“以教民平好恶,而返人道之正”。
《乐记》将声、音与乐加以区分。“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乐者,通于伦理者也。”“声音之道,与正通矣。”正是证明。
《乐记》认为,“声”动于情而发,具有生物性;“音”之成文,具有人文性;但只有“乐”通于伦理,包含道德因素,才是乐。所以“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不知音者,禽兽是也”,即知声不知音者,是禽兽。而“知音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即知道音不知道乐,只能是没有文化教养的平民,“唯君子为能知乐”。不过这种理解含有贵族主义与精英主义的观念。“乐”包含伦理,所以《乐记》提出著名的“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使得“礼乐教化”的人文教育走向道德教育。
《乐记》认为,音乐是道德的表征,“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将音乐看作是仁爱之德发出的夺目光华。《乐记》进一步强化了音乐的道德教育功能,认为音乐“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在这样的基础上,《乐记》中将音乐的道德教育与移风易俗的功能具体化,阐述了乐在宗庙之中的“和敬”作用,在族长乡里之中的“和顺”作用,在闺门之内的“和亲”作用,体现出乐教在社会生活中无所不在。
曾繁仁教授强调了儒家的人文教育和欧洲的传统人文教育之间的区别。古希腊就已包含有民主主义人文精神,到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时期,欧洲的人文主义色彩都非常浓郁。这种人文主义和儒家人文教育的差别在于,儒家的人文教育是建立在“天人相和”的宏观背景上的,是万物一体、尊重自然的;西方的人文教育是个体的、微观的,是以人为中心的。曾繁仁教授以孔子倡导“捕鱼不用细网、打猎不射巢中幼鸟”,生动地说明儒家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扩大到万物众生,儒家的人文主义是一种生态人文思想。
第四,是阴阳相生的生生之美。对于中国传统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之精髓,诸多前辈学者都有各自的阐发与理解,但是很多前辈学者将之概括为生命哲学,同时将传统美学概括为生命美学。方东美就明确地将其概括为生生哲学和生生之美。这种生生之美包含万物生、元亨利贞“四德”、日日新、朱熹的仁爱、王阳明的心性等丰富内涵。所以“生生”——万物的创生,包含了儒家思想一切的方面。方东美简单地把它称之为“生命的创生”,在“礼乐教化”中有着明显的体现。儒家哲学认为,音乐活动是与天地相应的,可以促使天地阴阳相生,万物诞育繁荣。《乐记》认为,“礼乐教化”与天地相通,可以感动神明,从而促进万物繁茂。“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天地欣合,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然后草木茂,区萌达”,即礼乐可以使天地光明,阴阳协调,抚爱繁育万物,使得草木繁茂,生命萌生。这说明在汉代的儒学理论中虽然包含“天人感应”的迷信色彩,但是它的生生之美与超越性还是可取的。
第五,“礼乐教化”是一种境界教育。“礼乐教化”的“生命创生”,主要是由圣人或先王的修养和德行所达到的高度决定的,这就决定了“礼乐教化”的生生美学包含一种境界之论,是一种超越性的境界教育。“礼乐教化”培养“有德之君”的目标也要求达到很高的境界。
“境界”原是佛学用语,即个人意识所达之处;“境”是个人的意识、水平、道德达到的地方。孔子曰,“礼乐之源,以致五至,而行三无”,提出了“礼乐教化”要达到的高度。“五至”即达到“与民同乐”的高度,包含“与天地合德”“文质彬彬”的目标,成为“礼乐教化”的内涵。“三无”指“与民同乐”的状态,达到一种外无形状、内行于心的内外交融的自觉状态。
曾繁仁教授引用唐代王昌龄的“意境”之说——写出境外之意,物外之心,从而得其真。“意境”就是物外之意,言外之意,这个“意”就是境界达到的“意”。他还以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的人从事事业、做学问必经的“三种境界”之说——“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为伊消得人憔悴”“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蔡元培先生提出的“以美育代宗教”之说——儒家“礼乐教化”包含的超越性境界之重要内涵,可以起到代替宗教的作用;冯友兰先生提出的著名的“天地境界”之说——由“自然境界”到“功利境界”到“道德境界”到“天地境界”为例,论证了古今学者把美学、美育和礼乐教化提到境界的高度,境界与意境之说成为中国传统美学与美育精神的华彩之处。
在讲座的最后,曾繁仁教授总结道,儒家“礼乐教化”传统的关键词是“礼乐交融”和“中和之美”。从周公“制礼作乐”开始,“礼乐教化”在中国传统社会已经传承了三千多年。尽管作为一种制度,它已经远去,但它包含的“中和之美”“教化之美”“人文之美”“生生之美”内涵,仍然给后世以深刻的启示。特别是孔子将“礼乐教化”归结到“五至”“三无”,后世又提出“天地境界”,凸显了儒家“礼乐教化”育人的精髓与优势,给予当代美学、美育与教育深深的启迪。我们可以以“中和之美”“生生之美”等中国特有的美学观念为依据,逐步走出“以西释中”的窠臼,建设中国自己的美学话语。而且这种美学观念也已经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与审美方式,融入到中国传统艺术与中国人的生活之中,成为我们的情感家园和绵绵乡愁,值得我们很好地呵护与珍惜。 (整理:梁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