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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

      本报讯(记者 孙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要求,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
      活动通知指出: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也是每个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的终生课题。当前,我院党员干部作风总体是好的,能够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政策方针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我院党员干部中也普遍存在一些作风问题,有的问题甚至还相当严重;我院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作风问题不解决,学院的工作部署就难以落实,学院的发展目标也就难以实现,就会丧失难得的发展机遇。这次“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坚持理论实践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通过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推动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使我院党员干部作风有明显改进,各项工作有新成效,学院发展有新面貌。 

      这次教育活动,在省里部署着力解决“冷、浮、庸、奢、散”五个方面的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要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着力解决“浮”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实干意识;二是着力解决“庸”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三是着力解决“散”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
      学院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以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分学习文件、查摆问题、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整个活动将重点做好《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的实施意见》的修订工作、建立干部作风定期测评,公布制度、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和工作咨询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年度任务分解、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修订《绩效考核办法》,探索科学有效的部门工作、干部工作评价体系等有关工作。
      为加强学院对活动的领导,学院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学院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