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余鹏)2008年7月,我校作为湖北省4所高校 (含部属高校)之一被中共湖北省委推荐为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并讲话。会议正式公布了受表彰的单位,我校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湖北省属高校在该项荣誉上零的突破。
5月7日下午,省文明办主任蒋南平、省文明办指导处处长张仲陶、省教育厅思政处副处长何泽云一行携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奖牌和荣誉证书,亲临我校隆重授牌,希望学校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打造文明建设工作品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真正成为“省属高校改革创新的排头兵”。校党委书记尚钢主持授牌仪式,表示学校将以此荣誉的获得为契机,按照省委的高标准要求,力争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更为出色的成绩,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校长张建钢代表学校致辞,感谢省文明办、省教育厅领导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将进一步把精神文明建设创造的良好软环境转化为学校整体事业发展的硬实力。全体在家校领导、机关党委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分党委书记参加了授牌仪式。
近年来,在省文明办和省教育厅的正确指导下,我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以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走出了一条“依托办学特色创新精神文明建设,通过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校发展”的文明建设之路。通过着力抓好“五好班子”创建工程、“铸魂立德”
教育工程、“美在科院”品牌工程及和谐校园建设工程等“四大工程”,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连续两届被评为 “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多次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先进党委中心组”等荣誉称号,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精神文明建设创造的学校软环境已经转化为学校整体事业发展的硬实力。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