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1日,水利部发布《关于公布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和示范专业建设点的通知》(办人事〔2009〕144号),我院被正式确定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同时,我院的“建筑工程技术”和“水利工程”两个专业被确定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
开展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示范专业建设,是实施水利人才战略,大力提升水利职业院校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推动水利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示范建设进一步确立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以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水利专业为特色、以服务行业为宗旨的办学理念,大幅度提升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能力,更好地为加强水利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服务。
我院被确定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是水利部和水利教育协会对学院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的充分肯定,是省水利厅、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未来的建设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水利示范院校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紧紧围绕重点专业建设、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社会服务平台建设、素质培养与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项目,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顺利通过水利部的验收,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声誉,更好地为水利事业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服务。
本次评审,全国共确定12所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31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