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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期

新机构陆续正式挂牌

本报讯 3月15日, 我区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 同时印发了《北京市石景山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关于机构改革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和 《关于在党政机构改革和街道机构综合设置改革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建设的通知》 。会议由区委副书记、 区长陈之常主持。区委副书记田利跃对区机构改革工作做了说明。区委书记于长辉作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 凝聚深化机构改革的思想共识; 二是领会工作要求, 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三是强化责任担当, 蹄疾步稳推进机构改革落实落地。

本次机构改革, 石景山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 立足石景山区战略定位, 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主线, 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突出问题导向, 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创新体制机制, 合理划分事权, 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 提高效率效能, 着力构建系统完备、 科学规范、 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和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为建设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 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 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改革后, 我区共设置党政机构43个, 其中, 区委机构12个, 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 工作机关11个。区政府机构31个, 均为工作部门。

自3月18日起, 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景山区民政局 (石景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 、 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 石景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 石景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景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 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和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陆续挂牌。

本报通讯员综合采写